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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非归档语言以“陪议名义”参与制度规则的边界制定;
孟子康沉默半日,仅言:
“再争十日,若无共识,我将弃席。”
这是他首次提出可能退出三使议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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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七】民中回响
与此同时,炭痕街以外,水语馆也被迫关停。
苏离如带着录音石走上长安北街的演讲台,现场播放“沉音咒祷”水模演绎。
虽多数市民听不懂,但有一位老舟人落泪:
“我小时候曾在海东听到这语,夜里他们在海边唱水,水就平了。”
塔中有官员驳斥:“民间回响不可作制度依据。”
而另一位新晋塔简员悄然记下:
“我们不该总用听不懂为理由,而是用它作为理解的起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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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八】火种将燃
夜晚,共义塔灰频室中,沈茉凌一人独坐,手中是最新“监察组实录”十份案宗,内容几乎全为“表达被封”。
她翻至一份最后一页,写着一句:
“表达若不被信,终将沉默;制度若拒其声,终将孤独。”
她将那页贴在灰频墙上,灰烬如墨,寂然而燃。
她知道,“塔内之火”,已然烧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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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九】主频护律团
三日后,魏殊于律议第六厅密召五位高阶律裁、三名频链建构师,提出组建:
“主频护律团”。
此团宗旨:
审核所有“表达制度改革建议书”;
针对灰频及众频入主议程进行“制度稳定性评估”;
拒绝非归典表达出现在“制度起草阶段”;
拥有一票否决“表达制度共议草案”的特权。
魏殊此举,实际上为建立一套“塔中上议系统”,绕过“共义三使”的主议仲裁,以技术与制度为名,恢复“律上主权”。
他的言辞冷静:
“若沈茉凌重情而失法,我将重法以断乱。”
频链长师·胡循问:“若共义因此分裂?”
魏殊语气无波:
“那就让它,归频归义,不归人。”
【十】姒然夜问
当夜,姒然夜入共义塔。
她将一张炭布覆于灰频室案上,请求制度性尝试:
“我愿以‘逆义解析法’尝试构建火言之链。”
所谓“逆义解析法”,为镜礼曾设想过的“模糊向结构还原术”:从非结构表达中,提炼最低可供参照的“意对位”,用来辅助律义解析。
她提出三点:
建立“火言意图原像库”;
采用“多向平译法”建立共识对照表;
以梦火裔族内语例构建“模糊复现模型”。
沈茉凌凝视她:“你不怕失败?”
姒然答:
“若我们不尝试建立表达之‘自证’,那火言就永远是别人眼中的迷雾。”
“我不愿意后世说——他们说过,但没人听懂。”
沈茉凌郑重点头:“我将为你备案实验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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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十一】转频之声
次日,梦火裔正式向塔法提交第一份“入典转频案”申请。
申请内容:
火言将于一年内进行一次“七频评测”;
使用“灰频陪译团”提交三类结构模型;
申请设置“结构观察通位”,允许火言在公共文化项目中被有限使用;
若一年后可形成三段被认可逻辑链,即请求主频候补资格。
魏殊收到该案时,只写下三字评注:
“不可议。”
但根据塔法机制,他不能直接否决,只能递交“制度不宜风险草案”,主议厅仍需开席表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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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十二】三使裂点
共义三使,再度私会。
沈茉凌递上“转频案”,孟子康仅看一眼。
“你要火言入主频。”
“不是现在。是他们争得来之后。”
“表达之主,不该凭争。”他语气冷淡。
“那凭什么?”
“凭律、凭理、凭可续。”
沈茉凌眼神沉静:“你知道律与理从来不是中立的。它们是制度的语气词。”
孟子康缓缓站起:“你若推动此案,我将正式退出三使联席。”
弥骁:“你就此放弃共义塔?”
孟子康淡然:“不。我将重建另一个‘共义’。”
他说完,转身离去。那一刻,三使真正裂为三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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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十三】章末夜语
深夜,共义塔“未定频之灯”仍燃。
沈茉凌独坐塔顶,翻阅火言入典案资料。她忽然想起镜礼离开时说的那句:
“制度不是要一直走在表达之前,有时,它必须落后一点点。”
她起身,望向下方塔庭,一盏微弱之灯仍亮。
是姒然,在独自练习“火义复述法”。
风吹过她炭线布,她正重复三句:
“你若听得懂,那是我的幸运。”
“你若听不懂,我会再说。”
“你若从不听,那不是我的错。”
沈茉凌望着那灯火,轻声道:
“这,就是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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