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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郭酒楼,夜幕深沉,烛光摇曳。三楼露台之上,凉风习习,月光如水洒在二人身上。

“山行旅次,卿忽言归乡。余心忧卿道途安危,日夜悬悬。及见卿以鹰传书,方展愁眉。虽未悉卿急归之由,然料家中竖子或生事端。若彼有过,卿但惩戒无妨,惟望自爱玉体,珍重有加。

卿行色匆匆,诸多肺腑之言未及倾吐。前托六皇子麾下将士捎返之佳酿、土产及衣帛,卿归乡旬月间,必可抵至。望卿勿惜口腹、俭于服用,余在京中安好,凡珍馐美物,必为卿留,待归时携奉。

又,卿嘱集犬毛之事,余未解其故。然既承所托,必悉心饲犬,待其毛丰泽油润,即采制为毯,冀卿寒冬日,足履温暖。余于京华一切顺遂,卿勿萦怀,惟愿归途平安,早日重逢。。。。。”

程景浩袒露着上身,胸膛缠着素白的绸布,隐约可见伤口。他脑后的倒心发辫随着夜风轻轻晃动,一双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绸衣男子。

那男子身着华服,气宇轩昂,正是六皇子。他手持毛笔,正专注地在宣纸上书写着,笔下的字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。

程景浩站在一旁,反复低声诵读着纸上的家书,时而皱眉思索,似乎在寻找可以增补的字句。

六皇子写了一阵,有些无奈地推了推程景浩,道:“你这小子,靠我如此之近,莫非是想让旁人误会我与你有什么不寻常的关系?”

程景浩却不以为意,笑着说道:“我可没这意思,只是这家书事关重大,我得仔细看看有没有遗漏之处。”

六皇子皱起眉头,抱怨道:“你这身上的松香味道也太重了些,熏得我几乎要作呕了!”

程景浩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,满不在乎地说:“我胸口的伤还没好,不便沾水。这大夏天的,汗流浃背,身上难免有些异味。我自己闻着倒是没什么,难道是你的鼻子太灵了?”

六皇子缓缓地放下手中的毛笔,目光落在案几上的宣纸上。那宣纸洁白如雪,质地细腻,显然是上等的好纸。他凝视着自己刚刚写好的家书,心中不禁涌起一丝满意。

然而,这丝满意很快就被惋惜所取代。他暗自感叹,如此上等的纸张,本应被用来书写更重要的文字,比如诗词歌赋或者治国方略,却被自己用来写一封普通的家书,实在有些浪费。

“可还有话要说?”六皇子抬起头,看向站在一旁的程景浩,“明日我便差人将信送去青云镇。”

其实,六皇子本是被程景浩强行拉来执笔的。一开始,他心中还有些烦躁,但经过这一番闹腾,他的心情竟然渐渐平复了下来。既然已经写好了信,他索性也一并应下了送信之事。

然而,程景浩却对六皇子的安排并不满意。他满脸嫌弃地说道:“驿站送信迟缓,没三四个月到不了我娘子手中。倒不如我亲自回青云城,这样还能快些见到她。”

六皇子闻言,眉头一皱,斥责道:“你好不容易在京城闯出名堂,怎能说走就走?大丈夫应当建功立业,衣锦还乡,怎能如此瞻前顾后、优柔寡断!”

程景浩不经意间瞥见他那浓重的黑眼圈,心中便已了然,嘴角不由得泛起一抹嘲讽的笑容,缓声道:“我不过是个市井小民罢了,所求的无非就是平平淡淡的生活,安安稳稳地过日子。自古以来,那些所谓的仁慈之君往往都难以长久,皇位之争更是充满了无尽的凶险。你如今尚未登上皇位,就跑来教训我,又有什么说服力呢?”说罢,他将那封已经干透的家书小心翼翼地折成一小块,然后用一张油纸将其包裹起来。

接着,程景浩从怀中摸出一块生肉,轻轻地放在屋檐上。不一会儿,一只鹰从远处疾驰而来,稳稳地落在屋檐上,开始啄食那块生肉。这只鹰的爪子明显缺了一小半,但它的身姿依旧矫健,丝毫不受影响。程景浩见状,嘴角的笑容越发明显,他轻轻地将包裹着家属的油纸系在鹰的爪子上,动作轻柔而熟练。

这只鹰的速度极快,远超普通的快马。程景浩心中暗自估算着,以这只鹰的速度,一个月之内,这封家书必定能够安全送达青云镇。想到这里,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喜色。

然而,站在一旁的六皇子却被这突然出现的鹰惊得目瞪口呆。他对鹰的习性再了解不过,这种猛禽生性桀骜不驯,极难被驯服,即便是自幼开始饲养,其存活率也相当低。可眼前这只鹰,却对程景浩如此顺从,这实在是令他感到难以置信。

“此鹰当真能够将书信送到青云镇吗?”六皇子瞪大眼睛,满脸狐疑地看着程景浩,心中暗自思忖着。若是这只鹰真能如程景浩所说,将消息传递到边关,那对于他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助力。想到此处,六皇子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光芒,那是对权力和地位的渴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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