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6章 改革之战:制度的原始解释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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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进入国家备案之后,潇湘不是赢得了胜利,而是被卷入了一场更为复杂的争夺——话语权之争、定义权之争、主导权之争。
正如赵建国私下对李一凡说的那句话:
“当制度成为国家样本,敌人就不再是人,而是所有试图改写你制度的人。”
十月中旬,《国家治理》杂志率先推出一期专刊,封面标题赫然为:《制度的路径依赖与标准化:从潇湘样本谈起》。
主文作者署名“刘志南”,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院长,其在文中提出——
“潇湘样本虽然构建路径清晰,但其制度逻辑仍显模糊,尤其在起始单位、主导机构的归属上,存在系统性空白。”
“我们认为,任何地方改革机制一旦迈入国家级语境,必须抛开地域依托,进行再定义、再解构。”
这段话在政研系统内部引起轩然大波。
什么叫“再定义”?
这是摆明了要剥离潇湘的制度主导权。
紧接着,东南制度治理研究中心也发表长文,作者为原中编办研究员陈锐锋,提出一个惊人观点:
“潇湘样本作为初步机制尝试,尚未脱离‘市级试验型’阶段,建议由国家改革推进委设立专班,统一将潇湘样本与江苏、广东的同步平台进行整合评估,择优推广。”
此言一出,立即引来《大夏日报》的反驳。头版评论文章题为《制度不是拼盘,更不是可替代品》。
评论中明确指出:
“潇湘样本有起点、有过程、有标准、有落地,岂容他人借壳操作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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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城市委意识到问题严重性,第一时间由市委宣传部、政研室联合向省委打报告,提出:
“由星城市主办一次全国性制度构建专家座谈会,邀请三十位专家学者、部委干部共同参与,集中澄清制度样本本源。”
赵建国阅批后,仅批了五个字:
“可以,但隐锋。”
“隐锋”,意为不主动进攻、不指名道姓,但务必在制度逻辑与解释权上做出防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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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一凡随即召集会议,主持制定座谈会框架。
他没有出现在组织名单里,而是安排星城市副市长许之铭牵头,会议名称定为——
“数据型制度与组织优化:潇湘机制发展研讨会”
没有“李一凡”,没有“星城样本”,但会议材料中,附录一为《潇湘制度治理机制起源与发展时间轴》,清楚标注了:
? 2014年6月:李一凡任星城市委书记后,在市府办公会上首次提出“制度平台化”设想;
? 2015年4月:平台1.0版本在雨花区上线试点;
? 2015年11月:纪检嵌套机制加入,形成“监督-执行-反馈”三位一体结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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